2)第三百五十章 “双十一”的前世今生(下)_重生之全能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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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十一属于天猫老子不认。据说交上去的意见书厚达200多页(啧啧,看样子,不知妻美这是给法务部下了死命令,你们要是找不到双十一的商标法律漏洞,你们就不配做我兄弟!),只是可惜啊,宿迁刘这么认真的震惊备战,结果人家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本没鸟他,只回了句“商标审核无误”了事。

  消息传出,老马悠然一笑,好像根本没有把整件事放在心上,一副大师模样,宿迁刘则勃然大怒,京东上下也是义愤填膺,尤其是法务部门,好家伙,我们被老总逼着天天熬夜找法律漏洞,写反驳条文,结果你们看都不看就给我打发回来了?

  “老子熬夜掉的头发怎么办?”

  “老子差点做不了老板兄弟怎么算?”

  “老子翻法律条文翻到手指抽筋怎么算?”

  告,必须得告,管他是谁,告他娘的!

  事后第三天,京东一纸诉状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

  大强子,牛逼!!!也就是京东这样的大公司敢啊,其他人别说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了,想都不敢想这个念头。

  消息传去,舆论一片哗然,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叶倾注意到了这则消息,没办法,京东状告知识产权局的消息在微博热搜上挂了一整天,想不注意到都难,不久后,案件开庭,因为是华国第一例互联网商标使用权纠纷案,再加上案件三方中两家是国内互联网巨头,一家是正部级的政府机构,另外案件涉及到的又是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事件,所以几乎吸引了全国所有媒体的注意力,在此情况下,燕京法院也是决定将审判过程全程直播,接受所有公众监督。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辩称,诉争系列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与各引证商标在服务的方式、服务目的以及服务对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分别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被诉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程序合法,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判令原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案件第三人阿里方面称,原告在实际经营中非法使用“双十一”标识,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与第三人的“双十一”品牌存在关联,其行为侵犯了第三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公平诚信的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阿里认为,原告京东与阿里之间存在长期激烈的竞争关系,诉争系列商标的存在会极大破坏阿里“双十一”品牌通过大量投入获得的高知名度,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并对市场秩序和阿里巴巴的良好商誉造成严重破坏,其主观上存在明显“搭便车”的恶意。

  综上,阿里巴巴认为被诉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正确,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危矣!

  一般人单独面对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阿里的其中一个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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