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69章 窦·艾尔玛·娥_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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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常用的,用于对于对付那些法律没法下手的麻烦家伙的事情,可艾尔玛,她怎么看也不像是这路人啊。

  而且肯塔基位于中东部地区,算是米国比较文明开放的区域,不是中西部或者南方那种野蛮成性私刑横飞的国度。

  “这是怎么回事?你不要急,先大致给我讲一下,我看看我这里能不能帮上忙。”

  随后,贝丝·哈蒙用她一贯的高语速与简洁的表达方式,讲述了事情的原委。

  案情非常简单:

  艾尔玛太太,在大学没毕业的时候就嫁给了爱情,把惠特利变成了自己的姓氏。

  婚后生活美满幸福,她也赢得一众同学的羡慕。

  可时间一长夫妻间矛盾便逐步显露出来,尤其是没有孩子,这更加让双方之间的冲突缺乏必要的缓冲器,久而久之两人关系直转之下。

  更要命的是,艾尔玛本人的精神状况一直不大稳定,虽然大多数,或者说99%的时候,她是个完全正常的女性,但那些苗头总会时不时的显露出来,提醒着她和她周围的人“正常并非理所当然常态”。

  比方说,她弹的一手好钢琴,单论水平的话足以成为州立乐队的成员,可只要进入剧场面对超过100人的观众,她马上会陷入僵持状态,大失水准。

  平时也容易陷入抑郁和躁动状态,有服用精神类药物的习惯,没事也喜欢喝几杯,并且对酒精有一定的依赖性。

  这些问题在她夫妻生活正常的时候完全不是事儿,可随着惠特利先生对她的态度逐渐冷淡,这些毛病便开始逐渐侵蚀她的正常人格。

  这让惠特利先生对她态度更加过分,反过来又刺激得艾尔玛病情越发严重。

  大概五年前,也就是在她35岁的时候,惠特利先生做主张从孤儿院领养了14岁的贝丝·哈蒙。

  一开始,艾尔玛非常高兴,以为惠特利先生心回意转要好好和自己过日子了。

  结果这个男人却借口去丹佛开发当地市场,便一去不复返。

  贝丝·哈蒙成了他逃离家庭的工具-他自认为给艾尔玛找个了伴儿,那么自己就能全身而退了。

  当然,两人的婚姻依然持续着,他也每个月会寄点钱回家,来维持母女俩的生活和支付那栋房子的贷款,这大概也是他面对自己内心谴责的一种解脱。

  艾尔玛结婚后就选择成为家庭主妇,没有再上过班。

  虽然她进修过法学和精神病学,去谋求个相关文员的位置不成问题。

  事实上,当她得知惠特利先生“离家出走”后,也确实萌生过这个念头。

  但贝丝·哈蒙的出现很快转变了这一切,她惊人的国际象棋天赋,让她在14岁时,第一次参加肯塔基州比赛的时候就从一干成年人手中拿下了冠军。

  这种比赛都是有奖金的,米国棋手也通常靠四处打比赛来挣生活费。

  这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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