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66章 质证目标:桑托·帕梅拉!_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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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突然说出谢尔顿偷录了全部谈话的时候,你猜桑托和所罗门还有FBI会是什么个表情?”

  “嗯,应该是震惊,然后还有惶恐。”

  “对的,所以,我们还可以当庭播放一些录音片段,以增强对方的惶恐情绪。所罗门固然是老手,但桑托不是!”

  克里斯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从桑托下手?”

  “对”

  “当庭对他进行质证?”

  “答对了!这手对所罗门没用,但桑托只是个普通警察,不可能经受过反质证以及庭辩的训练,这可是咱们讼棍的拿手好戏啊!”

  “我得提醒一下,你现在还没律师执业资格呢……”

  “那就是他们讼棍的那手好戏!”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算的上各色律政剧的最爱。

  (说明:法庭部分时,按理应该用姓来称呼,比如谢尔顿应被称为西耶格尔先生,桑托被称为帕梅拉先生,但考虑到之前叙述用的都是名字,贸然改换,会给大家带来阅读困难,所以就只能不变了。)

  虽然很想亲自出马,但米国法律也不是儿戏,加上爱德华也有自知之明,

  对桑托·帕梅拉的质证由精通各种小把戏和受过特别庭辩训练的卡马西平负责。

  爱德华、克里斯、巴赫鲁扬还有茜莱瑞在准备都洗耳恭听。

  当庭质证是一门很重要的学问,学校会教,但通常只讲理论并且引用的都是经典案例,固然教学效果很好,但在实际庭审中的情况千变万化,光靠课堂上那些东西不会有太多用处。

  这玩意更像是一门手艺而非学问,前者必须师徒相传,手把手的教才行。

  卡马西平其貌不扬,沉默寡言,但在业务上却非常娴熟,甚至是富有远见。

  实际上对于这次当庭质证,伯特·维茨莱本和巴里·斯洛特尼克也都跃跃欲试,只是当卡马西平甩出他在英国参加过Hampel训练的认证时,另外两人瞬间哑火。

  就是爱德华也大为惊叹这个秃头对专业的执着。

  Hampel在中文里没有相对应的词汇,只能大略翻译为针对大律师的庭辩训练。

  在英国和英联邦国家中依然保留着业务律师和大律师的双规体系。

  两者的差别从英文名称就就可看出,前者为solicitor,从solicit(征募,召集,征求)加or演变而来。

  其主要负责出具诸如结婚证吗,帮助设立遗嘱等业务,也可以代表委托人出庭,但仅限于低级别法庭,比如小额民事法庭,普通交通法庭等。

  后者被称为barrister/barristeratlaw(考虑到BAR是勃朗宁动步枪行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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