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79章 你是否要援引第五修正案_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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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控罪的特权作为拒绝作证的理由,也就没有必要给予其其免诉豁免;他可以被要求强制回答问题;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拒绝回答,那么就将因为藐视法庭而被判刑。”

  谢尔顿依然坚定的拒绝。

  阿诺德法官非常干脆的敲下法槌,判处谢尔顿犯有藐视法庭罪,应立刻收监,并且接受司法训诫,直到他改变主意,同意作证。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藐视法庭罪并非是作为一个刑事判决,因为刑事判决的的罪名都会有一个固定刑期。

  而谢尔顿享受到的待遇是“直到他同意作证”。

  很不公平是嘛?

  遗憾的是这是合法的,藐视法庭罪是法官的特权,是对所有出庭者的构成实质性威胁的终极武器,只要法官愿意,就无人能逃脱。

  现在阿诺德法官把玩意变成了类似手铐脚镣一样的训诫工具,来“说服”谢尔顿同意作证。

  法官们深谙人心,对于普通人而言,只要被收押到牢房里,甚至都不需要刻意去加以虐待,就足够让他们的内心接近崩溃。

  如果恰巧这厮比较坚定,那也简单,监牢里有的是被判终生监禁或者几百年有期徒刑的重刑犯,这些滚刀肉,个个心理变态,放在社会上会引起动荡不安,扔到牢里倒是可以物尽其用。

  把谢尔顿和这样一个身高超过一米九体重250磅,留着络腮胡子,浑身纹满了各种邪恶符号的恶棍关在一个号子里,哪怕后者什么都不做,谢尔顿也熬不过三天。

  如果侥幸熬过三天,那么可以把他扔到其他变态的号子里去,监狱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渣。

  而人渣们也不会拒绝在司法默许下去凌虐别人的诱惑,就好像车震野战似的,明明知道会暴露,但就是有人乐此不疲,谢尔顿曾经是,可现在……

  从头到尾,法官和监狱看守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就能让谢尔顿“痛改前非”以换取和政府合作的机会,这是合众国司法的伟大胜利。

  当然了,如果谢尔顿意志坚定,哪怕经受毒打和虐待也依然坚持不作证,是不是就没办法了呢?

  当然不是,合众国立国200多年,历史是不长,但在法治上有着前所未有的创造力,监狱解决不了……

  但……

  ……

  这不是还有精神病院么?

  以谢尔顿行为乖张需要治疗以符合人道主义为由,可以很轻松的让他穿上拘束衣被送进去,享受每天早中晚电击三次到昏迷的待遇,一分钱医疗费都不收,全部是纳税人税金承担,尽显资本主义社会医疗保健制度的美好。

  若是要是还不肯“配合”……

  那……

  公诉人和法官也只能认输。

  当然谢尔顿也不会是赢家,等待他的不会是自由,而是一根直径三毫米,长30厘米,顶端尖锐的吓人的ice-pick,中文名碎冰锥,或者直接叫锥子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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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读者满满早睡觉、书友2018102713220855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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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分钟还有一章,但可能含有会引起读者不适的内容,为此,我专门单独发一章。

  大家可以选择跳过,不会影响剧情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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