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活得浑浑噩噩,记性也不好,大脑、牙齿和头发跟着提早变老,变得麻木,变成机械。
在拿到新枪,踏出房门,扣下扳机的那一刻,他才感觉到自己活得有多么【真实】。
在这一刻,他获得了新生。
……
……
对达奇先生来说。
这条路很长,他幻想着自己在旅途中的,各种各样的死法。
他丢下了露丝,丢下他愿意用生命去护送的书信。
他丢下了薇薇,哪怕这个姑娘孤立无援,楚楚可怜。
他一开始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跑,只知道跑就对了——这和道义与胆量无关,他只想做力所能及的事。
他的脑子里只剩一个想法。
——那就是跑回椿风镇,把消息送回去。
他跑得很快,邮差的脚力超出普通人一大截。
他感觉自由自在,厚实的鞋底踏在柔软的苔原上,鼻子撞开清冷的空气,微风拂面,身轻如燕。
挥动双臂,协调身形。
闯过马车,抛下过去!
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自己获得了新生。
他的栗色头发让汗水浸湿,身体中的血液在加速流淌,万事万物的色彩都开始变得鲜亮。
这是他从地窖里爬出来时,最开心的时刻。
他忧心忡忡地盼着薇薇女士能多撑一会!
他满心期望着,能靠这双腿跑回镇上!
再快些!再快一点!
跑到黄绿相接的草地里,跑到峡谷的隘口前。
就在这时。
谷口里亮起了百余只绿油油的狼眼。
达奇先生浑身的热汗霎时变得冰凉。
——他要死了。
“咕咚——”
他吞着唾沫,生怕惊动了这些狼。
身上汗水挥发出浓烈的腥味,很快就会涌到狼的鼻子里。
在这一刻,他不想死,只想活下去。因为他还有信没送完,他还有必须要完成的【使命】。
他不是个文化人,他只骂了一句。
“艹他妈的!我是倒了血霉!”
一头母狼迈出隘口,从阴影中钻了出来。
他能从信件里,感受到各种各样的情绪。
他猛地转过身。
抬腿!跑吧!
——跑得过狼吗?
——他根本就不敢想!
和以往的工作不同,达奇先生给伍德送信时,他难去形容这种感觉。
——像是生老病死的自然循环,像枯树将死,落下的种子抽出新芽那样。
充满了【生命力】!
是的,活着!
活下去!
活着……
达奇在尖叫。
他的恐惧。
他的兴奋。
他狂跳不止的心。
像是咽下薪炭,胸口有不息的火焰。
都在提醒着他,告诫他。
活下去!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
它们越来越近了!
爪子撕扯草皮的声音要来索他的命!
他听见了凶狠的犬吠,要把他撕碎的低吼。
达奇干脆闭上了眼睛,开始痛哭。
可双腿是停不下来的,他得去送信,送出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封信。
他想——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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